中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7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审阅了周倩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同
时,我们充分了解了周倩女士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经
理职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周倩女士为公司总经
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鲍群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