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4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事项是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仅涉及项目完工时间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调整“潜水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期限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潜水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实
施进度的调整事项。
二、关于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助于缓解公
司资金压力。交易标的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则。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鲍群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