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良好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20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鲍群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