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 阅相关人员简历,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晓莹女士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 名尹晓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鲍群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