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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潜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2022-02-24  

                                                 关注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2〕5-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潜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中潜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2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奉悉。我们已对关注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公告显示,你公司收到天健所主动请辞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联系
函》。请核实说明天健所已开展的相关审计工作及进展,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
等情况,你公司与天健所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分歧,是否存在导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其他原因或事项。请提供
天健所就上述问题的书面回复,并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原因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于 2021 年 12 月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乔如林、曾宪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1〕176 号),因本所在中潜股份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中存在问题,广东监管局对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中潜股份公司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后立即与公司进
行了沟通,中潜股份公司希望本所安排其他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注
册会计师负责年报及后续审计工作,由于本所已经进入年报工作阶段,各部门人
员均已有工作安排,无法协调其他人员负责跟进中潜股份公司项目,本所主动向
中潜股份公司提出请辞。截至本所向中潜股份公司请辞日,中潜股份公司未与本
所签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
    考虑到中潜股份公司业务收缩,实际正常经营的公司较少且收入规模较低,
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经营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故除了在 2021 年 12 月末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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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盘点工作外,项目组未执行其他实质性审计工作,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况。
    中潜股份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项目组进行了预沟通,主要沟通内容为
期末公司合并范围、营业收入扣除口径、资产减值的范围和相关会计政策等,项
目组未获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预审,在业绩预告有关事项的预沟通上不存在重大
分歧。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并未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收费、审计
意见等事项,也不存在导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其他原因或事项。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乔如林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宪康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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