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22-04-22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中潜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320047 号,该审计报告为带有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核查,我们尊重并接受利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
计报告无异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高度支持,
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公司《董事会关于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
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
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鲍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