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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高宗标、胡为胜、曹超凡)2022-05-17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潜股份

股票代码:30052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高宗标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XXXX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胡为胜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XXXXXXXX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曹超凡
住所及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XXXXXXXX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潜股份”)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潜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宗标、胡为胜、曹超凡

上市公司、中潜股份   指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爵盟             指     深圳市爵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爵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高宗标转让中潜
                            股份 17,361,163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 8.5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胡为胜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潜股份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
                            本总额的 5.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曹超凡
                            转让中潜股份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 5.0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高宗标

                姓名              高宗标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3408211978XXXXXX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胡为胜

                姓名              胡为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4226011962XXXXXX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XXXX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           无

   3、曹超凡

                姓名              曹超凡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3401231974XXXXXX

          住所/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XXXX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            无

    4、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高宗标、胡为胜、曹超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深圳爵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高宗标转让中潜股份 17,361,163 股股份(约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50%)。

    深圳爵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胡为胜转让中潜股份 10,212,450 股股份(约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

    深圳爵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曹超凡转让中潜股份 10,212,450 股股份(约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

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和基本情况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宗标将持有上市公司 17,361,163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数的 8.5%;信息披露义务人胡为胜将持有上市公司 10,212,450 股股份

(约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信息披露义务人曹超凡将持有上市公司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市公司股东深圳爵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高宗标转

让中潜股份 17,361,163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5%);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向胡为胜转让中潜股份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曹超凡转让中潜股份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

本总额的 5%)。

    2022 年 5 月 17 日,深圳爵盟分别与高宗标、胡为胜、曹超凡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高宗标将持有上市公司 17,361,163 股股份(约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数的 8.5%);胡为胜将持有上市公司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 5%);曹超凡将持有上市公司 10,212,45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 5%)。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变动方向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爵盟   64,793,060       31.72       27,006,997        13.22         减少

  高宗标         0            0.00       17,361,163        8.50          增加

  胡为胜         0            0.00       10,212,450        5.00          增加

  曹超凡         0            0.00       10,212,450        5.00          增加

   合计     64,793,060       31.72       64,793,060        31.72         不变

    注:以上百分比数据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1、深圳爵盟与高宗标之《股份转让协议》

   (1)当事人

    甲方:深圳爵盟

    乙方:高宗标

    (2)标的股份

    深圳爵盟所持有的中潜股份 17,361,16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8.50%。

    (3)转让价格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零伍拾万元整。

    (4)股份过户

    自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4896 万股股票质押解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配合乙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

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5)价款支付

    自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4896 万股股票质押解除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乙

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壹亿壹仟零伍拾万元整(¥110,500,000.00)。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深圳爵盟与胡为胜之《股份转让协议》

   (1)当事人

    甲方:深圳爵盟

    乙方:胡为胜

    (2)标的股份

    深圳爵盟所持有的中潜股份股 10,212,450 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

    (3)转让价格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4)股份过户

    乙方按照本协议支付定金并将股份转让尾款存入银行三方监管账户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5)价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当日,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0,000,000.00);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乙双方

共同认可指定的银行三方监管账户存入股份转让款尾款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

(¥45,000,000.00)。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第 3.1.2 条之规定完成标的股份过
户登记后,甲方将负责中国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

成回单递交给监管银行,银行即无条件放款给甲方。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3、深圳爵盟与曹超凡之《股份转让协议》

   (1)当事人

    甲方:深圳爵盟

    乙方:曹超凡

    (2)标的股份

    深圳爵盟所持有的中潜股份股 10,212,450 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

    (3)转让价格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4)股份过户

    乙方按照本协议支付定金并将股份转让尾款存入银行三方监管账户,自甲方

持有的上市公司的 4896 万股股票质押解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

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标

的股份过户登记。

    (5)价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定金人民币壹仟

万元整(¥10,000,000.00);自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 4896 万股股票质押解除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指定的银行三方监管账户存入股

份转让款尾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甲乙双方按照本协
议第 3.1.2 条之规定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后,甲方将负责中国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回单递交给监管银行,银行即无条件放款

给甲方。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

                                                        高宗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

                                                        胡为胜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

                                                        曹超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 市 公 司 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称                                          在地          镇长布村

股票简称       中潜股份                     股票代码      300526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高宗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XX
务人名称 1                                  务人住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胡为胜                                     北京市西城区 XXXXXX
务人名称 2                                  务人住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瑶 海 区
               曹超凡
务人名称 3                                  务人住所      XXXXXX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 人 是 否 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无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高宗标
本 次 权 益 变 股份数量:17,361,163 股
动后,信息披 股份比例:8.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胡为胜
露义务人拥
               股份数量:10,212,450 股
有 权 益 的 股 股份比例:5.00%
份 数 量 及 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曹超凡
动比例         股份数量:10,212,450 股
               股份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的 股 份 变 动 方式:协议转让
的时间及方
式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         否□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    是□          否□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不适用)
批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

                                                      高宗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

                                                      胡为胜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

                                                      曹超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