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4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相
关人员简历,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戴福全先生、王志涛先生、储文
娟女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
的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曾宪康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之情形。同时,我们充分了解了曾宪康先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其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
责要求。本次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聘任曾宪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杜俊娟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