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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潜: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 中潜        公告编号:2022-069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 1 号广场南区 T7 第 16 层公

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宗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 中潜               公告编号:2022-069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2 人 , 代 表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50,608,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4,248,968 股的 24.7780%。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50,283,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618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所持股份

325,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9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82,1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236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戴福全先生、王志涛先生、储文

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1 补选戴福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559,72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33,030

股。

    表决结果: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戴福全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补选王志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 中潜          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情况:同意 50,549,7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3,019

股。

    表决结果: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王志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补选储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549,72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3,021

股。

    表决结果: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储文娟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

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