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股东向公 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股东高宗标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俊娟、黄雷、陈旋旋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