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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幸福蓝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7-032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 17 楼公司 1705 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9 人(董事长卜宇,董事陈宇键,独立董事彭学军、冷凇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参加)。会议由副董事长曹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
构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0,506,712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50,671.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62,101,342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0,506,712 股增加至
372,608,054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310,506,712 元增加至 372,608,054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0,506,712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50,671.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62,101,342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0,506,712 股增加至
372,608,054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310,506,712 元增加至 372,608,054 元。
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310,506,712 元。                 372,608,054 元。

           公 司 现 有 股 份 总 数 为
           310,506,712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 司 现 有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310,506,712 股,其中发行前股东 372,608,054 股,全部为普通股。
           持有 232,876,712 股,社会公众
           持有 77,630,000 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对如下子议案进行审议并分
别表决如下:
    (1)提名卜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提名蒋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提名任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提名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提名杨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提名陈宇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并征求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对如下子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表决如下:
    (1)提名冷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提名刘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提名王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独立董事的工作量明显增加。考虑
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
用,公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现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人(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 17
楼公司 1705 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
案有: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7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卜宇: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法学博士。卜宇先生历任南京日报社理论评论部记者、副主任(主持工作),南
京市委办公厅党群处副处长、宣传处副处长、调研员,南京市建邺区区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南京市文明办主任,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党委副书记、社委会副会长兼南京日报社总编辑,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
南京广播电视台台长、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 4 月任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7 月
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党委书记。2013 年 8 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卜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广电、广
电创投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蒋小平:男,1963 年 3 月生,江苏江都人,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新闻学专
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97 年 11 月任江苏电视台体育中心记者,
1998 年 1 月任江苏电视台《体坛 EMAIL》制片人,2000 年 1 月任江苏电视台电
视新闻中心《大写真》《江苏新时空》《1860 新闻眼》总制片人,2002 年 12 月任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新闻中心编辑部主任,2003 年 4 月任江苏省
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兼编辑部主任,2003 年 12 月任江苏
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卫视频道总监,2006 年 12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
团)宣传管理部主任,2014 年 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总台办公室
主任,2015 年 9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2016 年 9 月起任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广电、
广电创投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桐:男,1967 年 9 月生,江苏扬州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中国近现代
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87 年 7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
室科员,1992 年 5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科级干部,1997 年 8 月任江
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8 年 1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主
任,2000 年 1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2004 年 12 月兼任江
苏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中心主持工作副主任,2007 年 12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办公室主任,2008 年 1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
2014 年 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主任,
2015 年 9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2016 年 9 月起任幸福蓝
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任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广电、广
电创投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勇:男,1962 年 9 月生,江苏如皋人 ,中共党员,苏州大学财经专业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6 年 7 月任江苏商业专科学校会计教研室教师,1992
年 7 月任江苏电视台财务科副科长,1996 年 3 月任江苏电视台财务科科长,2003
年 7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盛世院线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2 月任江
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影视中心主任,2007 年 7 月兼任江苏广电石湫影视
基地公司总经理,2008 年 9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
总裁兼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 年 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审计
部(法律事务部)主任,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
团)投资管理部主任。2016 年 9 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
    曹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存在关联关系,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抒: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江苏有线电视台经济
信息部策划科科长、经济信息部主任助理,2000 年 10 月任《东方文化周刊》社
常务副主编,2003 年 3 月起历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报刊中心主任、总编辑,
兼《东方文化周刊》社社长、总编辑,2009 年至 2011 年任江苏海安县县委常委、
副县长(挂职),2011 年 4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内容产业部
副主任,2012 年 3 月至今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起
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宇键: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陈宇键先生自 1997 年起参加工作,曾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美国施乐
科技有限公司、掌上灵通有限公司工作。2007 年至 2009 年在北极光创业投资基
金任投资合伙人,负责风险投资及早中期投资业务的管理。2009 年至今,陈宇
键先生加入力天融金工作。2011 年 12 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陈宇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力天融金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冷凇: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冷凇先生为中
国社会科学院视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副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艺术
学博士,英国布鲁内尔大学获传播学硕士,央视及多省市电视台特聘顾问,电视
节目模式创新研发专家。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攻读博
士研究生,2008年9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2010年12月任中
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
与传播研究所媒介研究室副主任。2016年1月起担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冷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俊: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1986 年 8 月至 1994 年 1 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助教、讲师;1994 年 2 月至 2001
年 1 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讲师、副教授、法律系主任助理;2001
年 2 月至今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
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教授,兼任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公安厅公安行政复议
委员会委员、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江苏永衡昭辉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刘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兵: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
学(会计学)博士,国家审计署博士后,美国休斯顿大学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理
事,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