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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幸福蓝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5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幸福
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了解。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蒋小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
认为,蒋小平先生符合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长的职责要求,
其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选举蒋小
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同意公司
亦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蒋小平先生。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李折女士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该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推举李折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冷凇、刘俊、王兵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