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跟踪报告2020-04-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幸福蓝海(3005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齐飞 联系电话:010-65051166-1542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沛霖 联系电话:010-65051166-127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不适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以电话会议/现场形式参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次(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参见“一、8、(2)”及“一、8、(3)”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幸福蓝海于2017年12月收购了笛女传媒80%
的股权。收购后,公司发现笛女传媒及其原
实际控制人在收购过程中存在提供材料不实
等情形,部分应收款项很可能无法收回。公
司存在如下关注事项:
①笛女传媒目前涉及部分未决诉讼,如后续
败诉,将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②笛女传媒目前因诉讼纠纷导致部分银行账
户被冻结,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③笛女传媒目前运营资金短缺,正常业务经
营受到较大影响,未来盈利能力的实现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可能性
较大,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整体业绩。
④2019年,由于笛女传媒部分影视剧项目已
到结算期,但因未完成发行目标,账面存货
需结转成本。同时笛女传媒筹资成本较高,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导致其出现较大亏损,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⑤2018年,公司对笛女传媒应收款项计提坏
账准备38,970.37万元。由于受审计条件的限
制,审计机构未能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该
项预计损失的归属期间作出合理判断。审计
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数据的
影响或可能的影响不重大,但该未解决事项
对2019年合并利润表数据与2018年合并利润
表数据之间的可比性可能存在影响,故对公
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
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深交所创业
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幸福蓝海
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4号),公
司已回复。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通
过民事诉讼要求对笛女传媒原股东傅晓阳等
17名被告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诉请原股东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归还幸福蓝海已支付的股权对价款3.6亿元
及相应利息,请求判令公司目前持有的笛女
传媒80%股权恢复至各被告或继受主体名
2
项目 工作内容
下。该案件已于2020年1月17日开庭,由于案
件涉及当事人众多,开庭当日仅完成了证据
交换,目前正等待法院通知再次开庭。
考虑到解决笛女传媒问题的复杂性,公司将
适时采取合法手段力争尽快将其剥离出幸福
蓝海,以减少对上市公司负面影响。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12月30日
介绍再融资新规修订背景及潜在影响,解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融资新规主要修订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参见“一、8、(2)”参见“一、8、(3)”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
电”)、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 是 不适用
创投”)、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3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传广播”)、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
天融金”)、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紫金文化”)、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峰基石”)、吴
秀波、凯鹏华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凯鹏华盈(天津)”)、中国电影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股份”)、上海国和现
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上海国和”)、上海鼎和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鼎和”)、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天
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文化”)、南京广电文
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广电”)、
邹静之及凯鹏华盈鸿图(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鹏华盈鸿图(天津)”)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江苏广电、广电创投、力天融金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3、江苏广电、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幸福蓝海”)、洪涛、陈小杭、杨抒、麻丽丽、 是 不适用
赖业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江苏广电、幸福蓝海关于招股意向书虚假记载等行
是 不适用
为影响发行条件的股份回购承诺
5、江苏广电、幸福蓝海、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
洪涛、陈宇键、彭学军、陈冬华、冷凇、刘为民、王宁、
黄斌、林凌、冯力、陈小杭、杨抒、麻丽丽、赖业军关 是 不适用
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
6、江苏广电、幸福蓝海、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
洪涛、陈宇键、彭学军、陈冬华、冷凇、陈小杭、杨抒、 是 不适用
麻丽丽、赖业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7、幸福蓝海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江苏广电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江苏广电、幸福蓝海、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
洪涛、陈宇键、彭学军、陈冬华、冷凇、陈小杭、杨抒、 是 不适用
麻丽丽、赖业军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0、中介机构作出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2019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项及整改情况 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7号),因中国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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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申请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擅自改动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
后,高度重视,对在执行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并启动对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
流程的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主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及
时更正了所涉项目的申报文件,并在投资银行部内部进行
通报和提醒;投资银行部质控团队及内核部分别重申了内
控制度要求,加强内部审核及申报环节的内部控制及管理;
加强对保荐代表人、项目组及项目人员的管理;进行内部
问责并完善问责机制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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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齐 飞 赵沛霖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