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年度报告 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