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1-14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9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20,912.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8,112.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2.69
万元(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19.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7-89 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大亚湾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5,013.8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05.96
合计 17,619.81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分两年投入上述项目,并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或项目实
际进展情况予以调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金投入金额
1 大亚湾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5,013.85 7,037.78 46.8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05.96 1,119.69 42.97%
合计 17,619.81 8,157.47
注:以上累计投入金额尚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完成时间
1 大亚湾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019年5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5月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上述募投项目的生产厂房及研发大楼均已建设完成,
相关仪器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但由于环保、安监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验收手续尚
在办理过程中,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
以及政府审批验收的顺利完成,拟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5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
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所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系根据项目实际开展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