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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7-03-2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陇神戎发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陇神戎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2 号文)核准,由主
承销商华龙证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人民币每股 1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557.88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4,709.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48.8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瑞华验字[2016]62010018 号《验资报告》。
     二、陇神戎发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31,941.60 万元, 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24,848.88 万元。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入使用,无结存,募投资
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1
议审议通过,制定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在中国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宁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宁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募投
项目公司前期预先自筹投入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848.88                                   本年度投入        24,848.88
                                                                                         募集资金总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        24,848.88
                                                                                         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
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资进度(%)   预定可使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金投向        部分变更)                                                                 (3)      =   用状态日                 效益     生重大变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年产 100    否            24,848.88     24,848.88          24,848.8       24,848.88    100%         2016 年 10      841.68             否
亿粒滴丸剂                                                8                                            月 17 日
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     ——          24,848.88     24,848.88          24,848.8       24,848.88    ——           ——          841.68    ——     ——
目小计                                                    8
超募资金投          无
向
合计           ——          24,848.88     24,848.88          24,848.8       24,848.88    ——           ——          841.68    ——     ——
                                                          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3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100 亿粒滴丸剂生产线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投入金额共计 314,415,958.13 元。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小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
                                           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488,800.00 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9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截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100 亿粒滴丸
剂生产线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 314,415,958.13 元。本次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总额小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488,800.00 元。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
规定编制。




                                         5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喜明                  石培爱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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