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7-043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1,700,63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4161%;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6,863,6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931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64元,并于2016年9月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5,000,000股增加至86,670,000股。 经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2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 除权日(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分红后总股本由 86,670,000 股增至 303,34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陇神戎发总股本为 303,345,000 股,其中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或非流通股)数量为 22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公司股东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瑾婳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名 称甘肃金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婳勤商贸有限公司(原名称甘肃顺诚商贸有限 公司)、上海骜梵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名称甘肃时代华威矿业投资有限公 司)、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睦山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甘肃 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州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拓普沃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11 名法人股东和詹显财、张建利、陈晓林、 缪群、康永红、张喜民(已退休)、张金德、孔剑锋、张帆、陈国琴、越庆鑫、 钱双喜、张相争、周国玺、李伟、张东、孔祥杰、马天翔、权薇、杨光、邓月婷、 申小刚、赵正财、张毅君、宋澎、陶军平、刘金、何堃、王小明、史伟、宋延霞、 郝毅、王海峰、李生等 34 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建利、詹显财、孔剑锋、 康永红、张喜民(已退休)、张金德、张帆、陈晓林、越庆鑫、陈国琴在上述承 诺基础上承诺: 1、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 的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 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 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 较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以上承诺不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失去效力。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1,700,63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4161%;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6,863,6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93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6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条 序号 股东全称 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数 备注 件股份总数 数量 量(注 1) 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 1 21,822,577 21,822,577 21,822,577 司 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 2 21,822,577 21,822,577 21,822,577 金有限公司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 3 11,788,063 11,788,063 11,788,063 司 上海瑾婳信息咨询服务有 4 10,911,288 10,911,288 5,661,288 注2 限公司 甘肃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 5 9,100,000 9,100,000 9,100,00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上海婳勤商贸有限公司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上海骜梵商务咨询服务有 7 5,455,646 5,455,646 1,255,646 注2 限公司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 8 5,169,710 5,169,710 5,169,710 责任公司 兰州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 9 3,500,000 3,500,000 0 注2 司 杭州睦山农实业投资有限 10 1750000 1750000 0 注2 公司 甘肃拓普沃尔投资有限责 11 1,750,000 1,750,000 850,000 注2 任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2 5,300,050 285,936 285,936 注3 转持二户 13 詹显财 7,588,864 7,588,864 1,897,216 注4 14 张建利 4,629,422 4,629,422 1,157,356 注4 15 陈晓林 3,524,822 3,524,822 881,206 注4 16 缪群 2,695,557 2,695,557 557 注2 17 张喜民 1,928,983 1,928,983 1,928,983 注5 18 康永红 1,928,983 1,928,983 482,246 注4 19 张金德 1,753,545 1,753,545 438,386 注4 20 孔剑锋 1,227,510 1,227,510 306,878 注4 21 张帆 490,977 490,977 122,744 注4 22 陈国琴 455,917 455,917 113,979 注4 23 越庆鑫 455,917 455,917 113,979 注:4 24 钱双喜 455,917 455,917 455,917 25 张相争 455,917 455,917 455,917 26 周国玺 455,917 455,917 455,917 27 李伟 455,917 455,917 455,917 28 张东 280,616 280,616 280,616 29 孔祥杰 280,616 280,616 280,616 30 马天翔 280,616 280,616 280,616 31 权薇 280,616 280,616 280,616 32 杨光 280,616 280,616 280,616 33 邓月婷 210,497 210,497 210,497 34 申小刚 175,301 175,301 175,301 35 赵正财 175,301 175,301 175,301 36 张毅君 175,301 175,301 175,301 37 宋澎 140,242 140,242 140,242 38 史伟 93,492 93,492 93,492 39 陶军平 70,119 70,119 70,119 40 王小明 70,119 70,119 70,119 41 宋延霞 70,119 70,119 70,119 42 郝毅 70,119 70,119 70,119 43 王海峰 70,119 70,119 70,119 44 李生 70,119 70,119 70,119 45 刘金 23,373 23,373 23,373 46 何堃 23,373 23,373 23,373 合计 136,714,750 131,700,636 96,863,669 注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管75%锁定等情 形后的股份。 注 2:公司股东上海瑾婳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骜梵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天域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杭州睦山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甘肃拓普沃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缪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数量”指扣除其质押、冻结股数后的数量。 注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公司 5,300,05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前按照规定,国有股东转持由其持有的,其中国有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大贸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转持 5,014,114 股,限售期限为 36 个月;国有股东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转持 285,936 股, 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85,936 股。 注 4:张建利先生、张金德先生、詹显财先生为公司董事,陈晓林先生、越庆鑫先生、陈国琴女士为 公司监事,康永红先生、孔剑锋先生、张帆先生为公司高管。上述人员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比例不超 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5:张喜民先生为退休离任高管,自 2016 年 12 月 12 日离任,根据相关规定及其关于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陇神戎发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