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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7-050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康海
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甘肃陇神戎
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届满,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经
公司股东、第二届董事会推荐,并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推
荐康海军先生、秦文辉先生、白光强先生、张金德先生、元勤辉先生、康永红先
生,共计 6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万红波先生、石晓峰
先生、周侃仁先生,共计 3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
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1 提名康海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提名秦文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提名张金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提名元勤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提名康永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提名白光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提名万红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提名石晓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9 提名周侃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红波先生、石晓峰先生、周侃仁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后生
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用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中介机构,2017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60,000.00(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7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为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以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
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 1 年,具体融资日期及借款利率以最终
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事宜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康海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剂师、高级政工师。1985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金川公
司医院工作,历任药械科副科长、药械科科长、机关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 11 月
至 2008 年 10 月任永新集团副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永新集团
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永新集团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康海军先生担任甘肃陇药产业协会副会长,曾获得“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劳
动模范”、“甘肃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建设兰州十大经济人物”、十大“陇
人骄子”荣誉称号。

    截至公告日,康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康海军先生与董事侯选人秦文
辉先生、监事侯选人成炳彦先生、王东亮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永新集团任职之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2、秦文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公共管理硕
士、高级政工师。1987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兰州炭素集团公司工作,历任
兰州炭素集团公司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兰州炭素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等职;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甘肃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工作;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工作,历任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企业领导
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等职;2015
年 9 月至今任永新集团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秦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秦文辉先生与董事侯选人康海
军先生、监事侯选人成炳彦先生、王东亮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永新集团任职之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3、张金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财政学硕士,
政工师、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92年2月,在天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1992
年2月至1999年8月,在西北油漆厂工作;1999年8月至2008年12月,先后任西北
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办主任、机关党支部
书记等职务;2012年1月,任甘肃神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金德先生持有公司 0.58%的股份,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
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
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4、元勤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职于兰州炭素集团、西北永新集团、西北永新置业有
限公司、西北化工(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长、证券部部长、证券
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元勤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
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5、康永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工程师、政工师。曾任职于甘肃戎发制药厂,2002 年开始,历任公
司生产工艺主管、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康永红先生持有公司 0.64%的股份,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
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6、白光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工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1984 年 7 月至 1990 年 3 月在原金川公司井巷公司任技术科技术
员、第四工程队助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990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在金川
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工作,历任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计划统计科长、原
料管理科长等职;2010 年 3 月起在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基金部副部长、投资业务部副部长等职;现任甘肃国
投盛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甘肃国投传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昌宇恒镍网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白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
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7、万红波先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兰
州大学管理学院财会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火炬创业导师,中国资深
注册会计师(CPA),澳大利亚国家执业会计师(IPA)。
    现担任科技部重大专项财务专家,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评委,甘肃省会计与珠
算学会理事,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科技厅等政府部门以及甘
肃省电力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单位财务顾问;现任上市公司甘肃电投、海默
科技、大禹节水、兰石重装独立董事,2015 年3月8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万红波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万红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8、石晓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学士,主
任药师,硕士生导师,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药物研究所所长。1983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原西安医科大学),1987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职于甘肃省新医药学研究所药物分析研究室,先后担任实习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副所长,副主任药师等职务,兼任甘肃省肿瘤医院实验药厂厂长。
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职于甘肃省肿瘤医院药学部主任,副主任药师,
兼任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药物研究所所长。2003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甘肃省
医学科学研究院药物研究所所长,主任药师,兼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药
分析实验室主任。2014 年 8 月 6 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晓
峰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截至公告日,石晓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9、周侃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
现任甘肃策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是兰州仲裁委仲裁员。周侃仁先生
对外投资并担任酒泉银馨春天餐饮服务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兰州市
机关事务管理局、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等
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周侃仁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
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周侃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