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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9-014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
    2、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3、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付款”;
    (7)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2)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施行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
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及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调整,以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次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