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9-020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 披 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
2019-004 ),为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落实国企改革目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
省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新集团”)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肃国投”),导致甘肃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30%,从而触
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甘肃国投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材料。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甘肃国投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甘
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45 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
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
发”、“公司”)90,785,250 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 113,712,027 股股份,
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37.4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甘肃国投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甘肃国投应当会同陇神戎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甘肃国投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
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永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
生变化,仍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甘肃国投将持有永新集团 100%的股权,
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意见书等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