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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14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目前,面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公司加大疫情防控产品及公
司药品的生产,自有资金在后期营运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申请 2000 万元短期贷款,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为 3.5%,贷款期限为 1 年。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兰州西固支行申请 2000
万元短期贷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生产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晓峰                万红波                周侃仁




                                                      2020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