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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07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控
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在前期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紧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药业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三元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药业”)分批次提供合计 2650 万元借款,用于实
施紧急采购抗疫情医用防护用品及药品工作,是为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的顺
利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前期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控股
子公司三元药业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晓峰                万红波                周侃仁




                                                         2020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