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0-035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召
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 10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海军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55,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219,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5,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5,61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5,000 万
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利率 3.2%,用于公司生产
经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公司药品生产,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同时,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财
务资助还款完毕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3,626,4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48%;
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4117%;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
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张军律师、杨晓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陇神戎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