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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晓峰)2021-04-16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晓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审
慎使用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专业的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9 次董事会,其中 7 次
出席现场会议、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
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对部分重大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专业角度和相关经验
对历次会议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审慎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会议所做出的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
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0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预先对会议材料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通过详细了解相关事项具体情
况和查验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了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申请银行
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在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此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在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此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 2020 年半年
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进行了认真审
核,保证了聘任的合法合规性,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
设。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和行
业发展趋势,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专门或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在公司进行了多次
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
公司的运作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认真研究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与股东权益保护相关
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对于
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 6 年,2021 年本人不
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以往履职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未
来发展中,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石晓峰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