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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9-26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
                                之


           专项核查意见
                    大成证字[2022]第 269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之
                           专项核查意见


                                                大成证字[2022]第 269 号


致: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大成”) 接受甘肃陇神戎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委托,担任陇神戎发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关于“上市公司重
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规定,本所律师就陇神戎发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本
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专项核查意见依据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目前适用
的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出具。

    2、本次交易各方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
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陈述与说明以及一切足以影响本
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且无虚假、隐瞒或误导之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相一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字、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
签字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3、对于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本次交易各方所
作的陈述、说明和承诺作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的依据。


                                    2
    4、本所及本所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法律事项(以本专项核查
意见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申报材料上报深交所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并依法对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相关文件中部分
或全部引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
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公司应保证在刊发相关文件之前取得本所及本所律师对相
关内容的确认,并在对相关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时,及时知会本所及本所律师。

    7、本专项核查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除非另有说明,本核查意见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大成证字
[2022]第 269 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专项核查
意见如下:




                                    3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的情形


             根据陇神戎发提供的承诺文件和本所律师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
         露的信息及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陇神戎发深交所“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陇神戎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陇神戎发上市以来作出的主要承诺(不
         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
张建利;张金德 ;詹显 股份限售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6 个月     履行完毕
财;康永红;孔剑锋;张 承诺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帆;张喜民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以上承诺不因为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 而失去效力。
康永红;孔剑锋;詹显     股份减持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36 个月    履行完毕
财;张帆;张建利;张金    承诺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
德;张喜民                          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
                                   司,同时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自减持
                                   之日起自动锁定 12 个月。
白光强;付淑丽;康海     IPO 稳 定   若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公      36 个月    履行完毕
军;康永红;孔剑锋;元    股价承诺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
勤辉;詹显财;张帆;张                资产时,承诺各方将严格执行陇神戎发股东大
建利;张金德;张喜民                 会通过的《陇神戎发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
                                   实施方案。
本公司                 IPO 稳 定   若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公      36 个月    履行完毕
                       股价承诺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
                                   资产时,承诺各方将严格执行陇神戎发股东大
                                   会通过的《陇神戎发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
                                   实施方案。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36 个月    履行完毕
及关联方兰州永新大贸   承诺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有的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4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     股份限售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12 个月   履行完毕
公司、甘肃生物产业创     承诺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                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甘肃金源投资有
限公司、甘肃顺诚商贸
有限公司、甘肃时代华
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杭州睦山
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省循环经济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兰州天域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拓
普沃尔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等 11 名法人股东和詹
显财、张建利、陈晓林、
缪群、康永红、张喜民、
张金德、孔剑锋、张帆、
陈国琴、越庆鑫、钱双
喜、张相争、周国玺、
李伟、张东、孔祥杰、
马天翔、权薇、杨光、
邓月婷、申小刚、赵正
财、张毅君、宋澎、陶
军平、 刘金、 何堃、
王小明、史伟、宋延霞、
郝毅、王海峰、李生等
34 名自然人股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股份限售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36 个月   履行完毕
会转持二户               承诺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有的该等股份。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陇神戎发    60 个月   因国有股
                         承诺       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               权实施划
                                    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转客观原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              因,无法
                                    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且减持数量               履行


                                                   5
                                  不超过陇神戎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本公司
                                  在减持陇神戎发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陇神戎发发出相关公告,说明减持原因、未
                                  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的影响等。如果未来减持陇神戎发的股
                                  票,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
                                  超过陇神戎发总股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
                                  统进行减持。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
                                  益。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   股份减持   本公司持有陇神戎发的股份,在陇神戎发上市 60 个月   履行完毕
责任公司               承诺       后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将予以全部转让,且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
                                  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
                                  含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本公司在减持陇神戎
                                  发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陇神戎发发
                                  出相关公告,说明减持原因、未来持股意向、
                                  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等。如果未来减持陇神戎发的股票,若预计未
                                  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发行人
                                  总股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   股份减持   本公司持有陇神戎发的股份,在陇神戎发上市 36 个月   履行完毕
公司                   承诺       后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持有股份数的 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
                                  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在此期间增持
                                  的股份;本公司在减持陇神戎发股份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过陇神戎发发出相关公告,说
                                  明减持原因、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如果未来减持
                                  陇神戎发的股票,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
                                  售股份的数量超过陇神戎发总股本 1%,将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   股份减持   本公司持有陇神戎发的股份,在陇神戎发上市 36 个月   履行完毕
基金有限公司;东证融    承诺       后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将予以全部转让,减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
                                  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本公司在减持陇神戎发


                                                 6
                                       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陇神戎发发出
                                       相关公告,说明减持原因、未来持股意向、减
                                       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
                                       如果未来减持陇神戎发的股票,若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发行人总股
                                       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西 北 永 新 集 团 有 限 公 关 于 同 业 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在今后       成为上市   因国有股
司;兰州永新大贸贸易 竞 争 、 关 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            公司控股   权实施划
有限责任公司               联 交 易 、 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陇神戎发主营     股东及一   转客观原
                           资 金 占 用 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机会     致行动人   因,无法
                           方 面 的 承 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陇神戎发生     期间       履行
                           诺          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
                                       予陇神戎发。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
                                       缴该等收益。
西 北 永 新 集 团 有 限 公 IPO 稳 定 若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公         36 个月    履行完毕
司;康永红;孔剑锋;詹 股价承诺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
显财;张帆;张建利;张                    资产时,承诺各方将严格执行陇神戎发股东大
金德                                   会通过的《陇神戎发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
                                       实施方案。
与收购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的承诺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 关 于 同 业 自本次收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彻底解决承诺人           36 个月    正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竞 争 方 面 控制的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陇神戎                  中
                           的承诺      发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业务整合、出售予无关第三方等。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 关 于 独 立 本次收购完成后,甘肃国投与陇神戎发之间将           成为间接   正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性 、 关 联 继续保持相互间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     控股股东   中
                           交 易 方 面 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陇神戎发仍然具     期间
                           的承诺      有独立经营能力,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
                                       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尽量减少和避免与陇
                                       神戎发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陇神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陇神戎发资金,也不要求陇神戎发
                                       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甘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 于 独 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甘肃药业集团与陇神戎发之           成为控股   正常履行
                           性 、 同 业 间将继续保持相互间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     股东期间   中
                           竞 争 、 关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陇神戎发仍
                           联 交 易 方 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并在采购、生产、销售、
                           面的承诺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如果将来承诺人及


                                                     7
                          其控制的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陇神戎发及其
                          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陇神戎发认为必
                          要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减持直至
                          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和
                          业务;陇神戎发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所持有的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资产和业务,委托陇神戎发管理;陇神戎发认
                          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的有同业竞争关系
                          的资产和业务。尽量减少和避免与陇神戎发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陇神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陇神戎发资金,也不要求陇神戎发为承诺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注 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在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时做出的在 36 个

月内解决陇神戎发与普安制药同业竞争的承诺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到期。为确保该承诺的履

行,加快推进普安制药股权并购工作,2022 年 4 月 18 日,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

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将普安制药委托上

市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或将普安制药

注入上市公司之日较早者为止。目前,公司正在推进收购普安制药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方案进行变更,变更为由陇神戎发以现金方式收购普安制药 70%股

权,开展新一期审计、评估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综上,自陇神戎发上市后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正常履行的承诺和因
股权划转无法履行承诺外,公司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
情形。

    二、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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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的
核查

    根据陇神戎发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深交所、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甘肃陇神戎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甘肃陇神
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0)0980 号、《甘肃陇神戎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0)1490 号、《甘肃陇神戎发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2)1724 号、《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0)0049
号、《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希会其字(2021)0075 号、《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2)0062 号的等文件,
并经本所核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网站,陇神戎发最近
三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和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二)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查
询陇神戎发最近三年公开披露的信息,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上交所、深交所、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
国等网站,近三年陇神戎发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下:

    陇神戎发副总经理陈耀武因未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
持计划,于 2020 年 9 月 3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创业板监
管函[2020]第 142 号《关于对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耀武的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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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监管措施外,陇神戎发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曾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不存在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专项核查意见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本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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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彭雪峰

                               经办律师(签字):



                                                         方立广




                                                            段   婧




                                                            陈富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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