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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2-095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
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先生
    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
    人员信息:上年度末合伙人56名、注册会计师242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20人。
    业务信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394.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973.25 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3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4,811.89万元。2021年度陇神戎发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家。
    陇神戎发2022年度审计项目拟由甘肃分所具体承办。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26号西北弘大厦27楼,已持有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12,000.00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
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
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强,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最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强、签字注册会
计师温广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机构信息、
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具有投资
者保护的能力,在 2021 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对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我们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资质和业务范围进行了解和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其信誉良好、证
券执业资格完备,符合上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聘
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续聘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符合上市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八次
会议纪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