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6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我们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本次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
阅,已经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
    2、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
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补充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因拟减少的交易标的交易作价占原标的资产交易
作价的比例超过 2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构成重大调整。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调整方案以及拟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方案使得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市盈率进一步降低,能够对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形成有力的保护,能够进一步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4、公司编制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具备可操作性,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修订后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更加详细的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
基准日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以及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评估机构深
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出具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份所涉及的甘肃普安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补充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2〕
第 S152 号)符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重组报告书修订、补充协
议签订、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补充报告等相关议案,相关议
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侃仁:




    李宗义:




    罗   臻: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