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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7-07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 核 准 武 汉 农 尚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17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327.683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88.8134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988.81341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98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信
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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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园林苗木(鄂州)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中的 5,988.81 万元及其专户产生的全部利息,用于紫玉明珠项目绿化景观
工程项目、延安新区北区市民公园工程项目、万科翡翠玖玺景观工程项目、万科翡
翠云台景观工程项目、万科花山紫悦湾景观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投入(以下简
称“五项城市景观园林绿化项目的工程建设投入”),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与红塔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签署了《募资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
内容为:将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一条中募集资金专户用途“用于甲方建
设绿化用苗木培育基地项目”变更为“用于甲方五项城市景观园林绿化项目(指紫
玉明珠项目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延安新区北区市民公园工程项目、万科翡翠玖玺景
观工程项目、万科翡翠云台景观工程项目、万科花山紫悦湾景观工程项目)的工程
建设投入”。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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