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农尚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婕、陈凌、刘杰成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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