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通知,对相应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公司将

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将按《修订通知》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

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4)“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营业外支出”

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2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