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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19-03-30  

						                   2018

深圳证券交易所: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为贵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武汉农尚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代码“300536”、股票简称“农尚环境”)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我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农尚环
境进行 2018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农尚环境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强                   联系电话:0755-8252037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曙光                 联系电话:021-6408314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黄强、丁晨星、马能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2.12-2019.3.20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审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制度、“三会”材料;核查登记结算公司的股东名册;访
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控股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大额事项、OA 用印
审批记录;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审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制度、内控手册;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重要业
务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员工;了解并观察各业务环节的运行及控制;查阅公司财
务记录的大额事项、OA 用印审批记录;核查公司机构设置、人员任免;查阅内
部审计部门的制度和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不适用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大额事项、OA 用印审批记录;
核查公司公告、信息披露文件、“三会”材料;核查公司网站、深交所互动易及网
络传媒上的相关信息。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控股股东;现场走访、观察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使
用管理状况、业务环节及其运行;查阅公司“三会”材料;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大
额收支事项、OA 用印审批记录;核查关联交易记录、协议及其披露;核查企业
信用报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不适用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不适用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三方监管协议》、招股说明书、变更募
投项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流水记录及办理手续、募集
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访谈董事、监事、高管及财务部员工,了解银行与公司
就账户中资金划转的管理确认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重要业务人员和控股股东;现场观察公司及子公司
的资产使用管理状况、业务环节及其运行;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大额收支事项,
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控股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大额收支事项、相
关信息披露事项、OA 用印审批记录;核查登记结算公司记录中的股份锁定情况;
核查承诺所涉及事项的执行情况;查阅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现场观察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使用管理状况、业务
环节及其运行;查阅公司三会材料;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大额收支事项、分红记
录、OA 用印审批记录;核查信息披露文件及网络传媒上的相关信息。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是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公司三会文件的制作存在疏漏
     问题:公司在制作三会文件时存在疏漏。
    说明:公司三会文件中存在如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册填写信息不完整、会议通
知文字错误、会议记录未记载发言要点等疏漏。公司在保荐机构的指导下对三会
资料全面梳理,查处错落并进行补正。


2、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制作存在疏漏
     问题:公司在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时存在疏漏。
     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方面存在登记档案格式不统一且登记要素不全、
知悉时间填写错误等疏漏。公司修订了相关制度,组织培训加强学习,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


3、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报送对账单执行不到位
     问题: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未每月向保荐机构报送专户对账单。
     说明: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需要每月向保荐机构报送募投
专户对账单,但实际操作中银行并未严格执行。保荐机构只能通过定期向上市公
司调取专户对账单的方式来掌握募集资金专户情况。保荐机构已通过上市公司向
银行转达了须按时报送的要求。




    根据本次检查结果,农尚环境规范运作总体情况良好。我公司将进一步督
导其加强制度建设及规范执行,保持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强




                                                       2019 年 3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曙光




                                                       2019 年 3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