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9-046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可以采
用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2 日前通知全体
董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且召开日期不受前述规定的时间的限
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由董事长吴亮先生召集,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
送达全体董事,各董事均确认已收悉,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
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吴亮先生、董事朱伟
先生、独立董事刘婕女士、陈凌先生和董事曾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
董事会秘书徐成龙、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亮先生主持,在会议进入正式议程前,吴亮先生就
本次会议适用于紧急通知程序的情况,向参会董事进行了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合同的议案》;
1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总金额
为 105,000 万元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合同签订与双方业务发展需求相符,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对合同各方履约能力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上述《枝
江市市政基础设施 PPP 项目长江经济带枝江城区段(金山大道至董市狮子路)滨
江风景区工程、仙女生态园道路环通工程及老城区水环境改善工程(五柳湖)改
造工程分包合同》和《枝江市市政基础设施 PPP 项目金湖环湖绿道(东湖北侧)
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与双方业务发展需求相符,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
况,督促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合同双方均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上述基本情况属实;双方具备签署合同的合法资格;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
署,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需求并结合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与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并同时与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中信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签署委管和投资顾问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完成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67,593,219 元增加至 293,288,133 元,公司的股
本总数由 167,593,219 股增加至 293,288,133 股。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红塔证券对农尚环境日常经营合同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4、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之法
律意见书;
5、枝江市市政基础设施 PPP 项目金湖环湖绿道(东湖北侧)绿化工程专业
分包合同;
6、枝江市市政基础设施 PPP 项目长江经济带枝江城区段(金山大道至董市
狮子路)滨江风景区工程、仙女生态园道路环通工程及老城区水环境改善工程(五
柳湖)改造工程分包合同;
7、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
8、标的资产委托管理及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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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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