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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0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
整,并适用于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
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
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
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
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将原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拆 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
“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
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
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5、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只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
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及新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新收入准则及新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