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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20-04-2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536,以下简称“农尚环境”、“公
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于 2016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塔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农尚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 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素明
      保荐代表人                        黄强、陈曙光
        联系人                         黄强、陈曙光
       联系电话                0755-82520371、021-64083145
         其他                                无


    三、 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536

       注册资本                        293,288,133 元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34号九运大厦C单元
       注册地址
                                          23层1-3室
     主要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 18 附 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亮

      实际控制人                    吴世雄、赵晓敏、吴亮
      董事会秘书                           徐成龙

       联系电话                         027-8489914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6 年 9 月 2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年度报告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披露
     年报披露时间
                           2018 年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披露


    四、 保荐工作概述

    1、发行保荐阶段
    按照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报
文件,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
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要求推荐公司股票上市。
     2、持续督导阶段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及时审阅了农尚环境的公开披露文件。
     (2)现场检查和培训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12 月、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

月、2019 年 2 月-3 月、2020 年 1-4 月对公司进行了四次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保护公司利益、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承诺履
行情况等事项,并向深交所提交了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于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2019
年 3 月对公司进行了四次现场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代表、部门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深交所上市规则、创业板
规范运作指引、内幕交易防控相关规则等。
     (3)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的净
额 16,988.81 万元已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存入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2017 年 11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计划中的“苗木基地项目”,并且将
募集资金 5,988.81 万元及其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用于“五项城市景观园林
绿化项目”的工程建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5,988.81 万元及利息,占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28.4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6.97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 公 司 累 计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6,900.70 万元。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

查,实际情况与已披露文件的内容相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的情况。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三会”运作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

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督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并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指导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授权管理制度》、《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协助
公司初步完善了上市公司制度体系。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16 年 11 月 3 日,原保荐代表人史哲元先生因离职开始不再担任农尚环境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陈曙光先生接替担任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本
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黄强、陈曙光。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农尚环境能够根据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的检查工作、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提供保荐机构要求的各项材料、
答复保荐机构的问询等。持续督导工作的总体配合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为公司提供证券服务的其他中介

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履行相应职责,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农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农尚环境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十、其他事项

    农尚环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发募集
资金累计使用 16,900.70 万元,余额为 306.97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节余使用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
306.97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利息收入 218.86 万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保荐机构将对上述事
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强                  陈曙光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素明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