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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农尚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徐成龙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同意提名徐成龙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聘任副总经理贾春琦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之情形。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贾春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刘婕、陈凌、刘杰成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