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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0-09-11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0-07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后,吴世雄先生及赵晓敏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吴亮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为 24.1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构

成重大影响。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吴亮先生、赵

晓敏女士和吴世雄先生通知,获悉吴亮先生、赵晓敏女士和吴世雄先生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吴亮先生、赵晓敏女士及吴世雄先生及分别与北京环渤海正泽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嘉兴昆兆讯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皓华弘道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黄蓓女士(以

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亮先生、吴世雄先生及赵晓敏女士

以人民币 7.86 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受让方合计转让股份数量为 109,979,100 股。上

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

部分公司股份暨简式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及《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六)》。

    二、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吴亮先生、赵晓敏女士及吴世雄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转让给受让方的 109,979,100 股公司股

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亮            94,500,000          32.22       70,875,000          24.17

    吴世雄           42,840,000          14.61           0                    0

    赵晓敏           43,514,100          14.84           0                    0

北京环渤海正泽
  企业管理中心           0                    0      30,918,821          10.54
  (有限合伙)
南京蓝鲸资本管
理中心(有限合           0                    0      16,539,440           5.64
    伙)
嘉兴昆兆讯芯投
资合伙企业(有           0                    0      26,897,429           9.17
  限合伙)
潍坊皓华弘道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           0                    0      20,356,234           6.94
企业(有限合伙)

     黄蓓                0                    0      15,267,176           5.21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吴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4.17%,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吴亮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等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