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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0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概况

   根据《证券法》(2019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21]18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进行同步修订,并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大幅

下滑,且疫情目前已进入防控常态化的实际情况,公司拟适当调整《公司章程》

现金分红比例及其他条款。

   本次修订涉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上述修订。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如涉及有关工商变更备案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

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手续。

    现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8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
                                                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的担保;                                        的担保;
  (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                                            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30%;                             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六)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七)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提 (七)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形。

除上述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未 除上述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未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批准:
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2/8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3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5000万元人民币;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算。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或第(五)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 算。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或第(五)
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
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 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 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 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 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公司为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 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
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 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
                                                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深圳证券
公司发生本条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总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公司发生本条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
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额总资产30%的,应当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总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额总资产30%的,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
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
  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
  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 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
  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
  和决策程序,在本章程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和决策程序,在本章程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超过董事会职权的,应当报股东   范围内行使职权,超过董事会职权的,应当报股东
  大会批准。                                     大会批准。
(一)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一)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3/8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议批准后及时披露:
  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10%以上;                                       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10%以上;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
  500万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过1000万元;
  净利润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6、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 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6、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
  前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前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仍包含在内。 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二)董事会决定有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仍包含在内。
  外的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事项。                (二)董事会决定有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必 外的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事项。
  须由股东大会决策之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必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 须由股东大会决策之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
  事同意。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
  (四)如下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同意。
  1、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 (四)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
  联交易;                                        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可免于董事
  2、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 会审议,但需及时披露: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
  联交易;                                        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且占公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
  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
  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
  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
  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 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前款董事会权限范 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围内的事项具体授权给董事长执行。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前款董事会权限范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前述 围内的事项具体授权给董事长执行。
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
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前述
                                                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
                                                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 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 报告。

                                             4/8
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表
                                               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表
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二)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政策及现金分红期间间隔 (二)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政策及现金分红期间间隔

1、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两次现金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两次现金分
分红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4个月。                    红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4个月。
……                                            ……
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在经营规模、跨区域经 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在经营规模、跨区域经
营以及技术研发实力等方面,尚有较大的发展成长空 营以及技术研发实力等方面,尚有较大的发展成长空
间,因此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未来经营发展仍需 间,因此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未来经营发展仍需
较大营运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目前如公司采取现 较大营运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目前如公司采取现
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 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未来董事会将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10%。未来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
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                                            ……
 (四)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四)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坚持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坚持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留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外投资、 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外投资、收
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 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
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 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议:
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 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三)交易标的 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 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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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
过3000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过5000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算。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或第(五)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 算。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或第(五)
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
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
                                                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
务资助等);                                    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四)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 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对子公司担保);
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等);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资权利等);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资权利等);
上市公司发生上述的“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十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
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上市公司发生上述的“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
                                                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
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
公司发生本条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 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总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公司发生本条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
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额总资产30%的,应当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总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额总资产30%的,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6/8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十二)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十三)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且占 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 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或与公司董事、监事
易,或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生的关联交易;                                  (十四)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 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
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三十五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
保;                                            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30%;                               审计总资产的30%;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提供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形。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定期会议                                第三条 会议召集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 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期会议。

                                              7/8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应当保障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监事会提供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 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门的办公场所。
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
                                               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 监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出现下列情
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
说明: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中如有条款序号变动及文字错误应进行相应修
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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