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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2019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各专委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上述修订,本次修订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附件《修订对比表》。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1/4
附件:

                                        修订对比表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 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
议,行使以下职权:                               议,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1)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2)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负责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3)督促、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3)督促、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4)签署战略委员会的重要文件;                  (4)签署战略委员会的重要文件;
(5)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5)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1)确立公司战略制定程序的基本框架;            (1)确立公司战略制定程序的基本框架;
(2)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 (2)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
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研究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研究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研究制定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审核公司财务决算 (4)对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和担保方案进
方案;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和担保方案进 (5)研究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研究制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6)研究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对公司购买、出售、置换重大资产的方案进行研
(7)研究制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究并提出建议;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8)对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研究并提 建议;
出建议;                                         (9)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
(9)对公司购买、出售、置换重大资产的方案进行研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究并提出建议;
(10)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11)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
(12)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召开会
议。                                             议。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议,
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至少提前五个工 第十四条 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至少提前2日应以
作日应以电话、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 电话、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



                                              2/4
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 点、召开方式、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
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并将有关资料呈送每位委员。通知全体委员,并将有关资料呈送每位委员。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担任。召集人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任命,行使以下职权:                          并任命,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1)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2)召集、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2)负责召集、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议;                                            (3)督促、检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3)督促、检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4)签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重要文件;
(4)签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重要文件;           (5)定期或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安排向董事会报告
(5)定期或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安排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工作;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时会议。                                        召开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应以电话、邮件、 第十九条 会议召开前2日应以电话、邮件、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
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 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并将会
并将会议资料呈送全体委员。                      议资料呈送全体委员。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召集人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召集人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召集人行使以下职权:                            召集人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1)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2)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负责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3)督促、检查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3)督促、检查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4)签署提名委员会的重要文件;                 (4)签署提名委员会的重要文件;
(5)定期或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安排向董事会报告 (5)定期或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安排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工作;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召开会
议。                                           议。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在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议,
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应以电话、邮件、 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前2日应以电话、邮件、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
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 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并将有
并将有关会议资料呈送每个委员。                  关会议资料呈送每个委员。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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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议。                                            议。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议, 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议,
可召开临时会议。外部审计机构如认为有需要,可要 可召开临时会议。外部审计机构如认为有需要,可要
求召开会议。                                    求召开会议。
第二十三条 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应以电话、邮件、第二十三条 会议召开前2日应以电话、邮件、电子邮
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
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 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并将
并将有关资料呈送每位委员。                      有关资料呈送每位委员。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如遇紧急情况,公司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中如有条款序号变动及文字错
误应进行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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