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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成)2021-04-2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杰成)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 2020

年度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

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

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在 2020 年度经历了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特别作为处于本次疫情

中心地区,所遭受的困难已经无法简单用文字表述。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亲眼见证了上市公司在以董事长吴亮先生为核心的管理层在疫情期间表现出

来的坚韧,为能在疫情中仍然努力维持公司运营而做出的不懈努力的执着,都让

我备受触动,我相信上市公司一定能平稳渡过这次难关。

    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2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均按时出(列)席。本人在召开董事

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

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作用。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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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刘杰成    10                                     4
                      10        0         0                  4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使用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1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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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出售全
资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
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
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
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
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正,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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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
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大了关注。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行政制度的学历,本人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在任期内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作用。同时,
祝愿公司 2021 年业务大发展,管理更上一层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杰成

                                                            2021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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