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编号     刊载日期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听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第三届第   案
2020-4-8                                                         2020-011   2020-4-10
              九次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10、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使
                       用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第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2020-4-26                                                           /           /
              十次     案




                                          1
             第三届第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2020-8-15                                                         2020-063   2020-8-18
               十一次   事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三届第   的议案
2020-8-26                                                         2020-073   2020-8-27
               十二次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第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2020-10-27                                                           /           /
               十三次   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
  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
  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
  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4 次,公司监事会均
  列席或出席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严
  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会议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
  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2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要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是客观、公正的。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对外投资
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规定,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交易事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
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
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



                                     3
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
在重大缺陷;《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三、监事会任期内主要工作
    任期内,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和
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为:
    1、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和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
法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