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1-04-2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
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现对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
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