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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7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尚环境”)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以
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 18-8 号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亮先生
    6、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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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5,725,41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9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1,554,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1.21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4,170,7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69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556,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66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556,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679%。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票。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控股股东吴亮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70,875,000
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 104,850,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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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张红律师、李昕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结论性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农尚环境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农尚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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