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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5-17  

                        TXL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
简称“农尚环境”)董事会的委托,委派律师出席农尚环境二○二○年度股东大
会(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本
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农尚环境如下承诺及保证: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农尚环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
关规定予以公告。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农尚环境根据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的
董事会决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该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审议事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以及投资者参
TXL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现场会议参加办法等事项,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
会通知召开时间已超过二十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30 在通知规定地
点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亮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农尚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出席农尚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554,634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尚有农尚环境的部分
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另有农尚环境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
会议。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及交易系统的网络数据,本次股
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4,170,781 股。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已经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农尚环境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农尚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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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对所有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
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
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农尚环境提供。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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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控股股东吴亮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875,000
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4,850,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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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2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5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农尚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农尚环境《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盖章、签字见下页)
TXL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湖 北 天 下 律 师 事 务 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    红


                         李    昕




                              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