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
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就本次管理层收购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审查相关文件,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审慎判断,从独立、公正的角度作出如下独立
意见:
    2022 年 6 月 7 日、6 月 9 日和 9 月 15 日,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与吴亮
先生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二)》,吴亮
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58,6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农尚环境 20%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吴亮先生变更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峰先生,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构成管理层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是建立在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达到了 1/2,公司
董事审慎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管理层收购对上市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
机构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且在最近三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权益变动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管理层收购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方案切实可行。收购方资金来源合法,收购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
意本次管理层收购事宜,并同意将本次管理层收购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何淑光、雷海军、欧阳韬、刘杰成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