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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
动,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387,923,666.05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307,604,209.00 元增长 26.1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46,097,733.11 元,比上年末 1,185,170,638.27 元下降 11.73%;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资产为 631,190,325.32 元,比上年末 607,722,121.96 元增加 3.86%;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346.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2385.63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8.93%。
    二、董事会成员补选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6 月 6 日公
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增至 8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并同意选举刘杰成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
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
    (二)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第四届第三次    2022-2-15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第四次    2022-4-26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第五次    2022-5-20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四届第六次    2022-8-25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关于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吴亮先生所
                               持公司 20%股份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
 第四届第七次    2022-9-17     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关于签订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第八次    2022-9-18
                               2、关于开展地产项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第九次    2022-10-25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第十次    2022-12-1     2、关于工程项目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发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认真执行了各项股东大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
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 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四个
专门委员会自成立起一直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在公司内部审计、人才选拔、
薪酬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2022 年度,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规定,召开 1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提出了合
理化的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2、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
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内控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
开了 4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
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3、2022 年度,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召开了 1 次会议,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 年度公司通过公司业绩说明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公司电
话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解答广大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了机会,
保证相关沟通渠道的畅通。
    (七)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