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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淑光)2023-03-2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淑光)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兹将 2022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参加
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作为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决
策的重大事项,本人提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参与表决的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何淑光先生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8             0             8                0         0


 股东大会        5             0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9 日,本人就《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74 号)回复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管理层收购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签署资产置换
框架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聘请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
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
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正,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
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大了关注。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行政制度的学历,本人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
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
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在此表示由
衷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何淑光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