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乐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1875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冷股份 股票代码 3005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继刚 向星睿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港北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港北 办公地址 四路 335 号 四路 335 号 传真 028-87893650 028-87893650 电话 028-87893658 028-87893653 电子信箱 300540@shenlenggufen.com 300540@shenlenggufe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长期致力于气体低温液化与分离技术工艺的研究,专注于天然气液化及液体空分领域,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天 1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然气液化与液体空分工艺包及处理装置。公司是天然气液化产业链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天然气液化装 置、焦炉气液化装置、煤层气液化装置、空气分离装置、化工尾气和轻烃回收装置、氧氮液化装置、储能装置、LNG/LCNG 加气站、大型低温液体储槽、增压透平膨胀机组等。公司具备日处理500万方LNG液化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液体空分装置 的设计和制造能力达到日产量1000吨,公司是国产LNG装置运行业绩最多的企业。 2、公司所属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液化天然气(LNG)产业领域,部分产品应用于液体空分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 天然气的消费在经历长达数年的低迷之后,在2017年重回高速增长轨道。根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17 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达23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年增量超过340亿立方米,在一次 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升了0.6个百分点至7%,与世界平均水平的24%仍有较大差距。天然气作为低碳化石能源,在能源转型进 程中应该具有重要地位。2017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逐步将天 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 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考核之年。2016 年环保部发布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止强化措 施(2016-2017 年)》中明确指出限时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2017年3月23日,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北京、 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首次提出了“2+26”城市今 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在各地方政府,特别是“2+26”城市全面推进煤改气工作的背景下,LNG点供出现了蓬勃发展,进 而导致了下半年LNG价格的大幅上涨。 2017年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十部门共同编制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 取暖规划(2017-2021)》称建立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到2020年,县级以上地区至少形成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 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随着煤改气的继续推进和LNG储气调峰设施的建设,将有力推动LNG产业上下游的发展,提高天然气 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239,550,930.96 308,072,671.22 -22.24% 454,298,91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82,583.15 38,588,744.72 -50.03% 60,729,82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547,826.21 31,720,544.18 -82.51% 58,027,785.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70,448.45 -59,087,843.84 — -45,855,968.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10 0.5788 -58.36%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10 0.5788 -58.36% 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1% 9.31% -6.30% 22.47%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减 资产总额 962,608,715.00 907,520,055.14 6.07% 732,767,48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7,406,165.65 635,047,763.88 1.95% 295,343,357.1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 24,474,430.14 101,758,052.71 33,408,789.83 79,909,65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44,324.12 12,270,759.55 2,945,606.30 8,910,54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116,932.19 8,759,963.60 2,892,584.13 1,012,210.6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71,055.90 -12,252,333.48 -18,060,525.27 38,213,466.2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11,356 10,359 0 月末表决权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谢乐敏 13.39% 10,714,200 10,714,200 人 四川简阳港 通经济技术 境内非国 11.38% 9,107,100 5,919,615 质押 5,481,031 开发有限公 有法人 司 无锡楚祥嘉 境内非国 信投资企业 8.04% 6,428,600 0 有法人 (有限合伙) 堆龙楚祥恒 境内非国 通投资企业 5.02% 4,017,900 0 有法人 (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文向南 4.02% 3,214,300 3,214,300 人 境内自然 黄肃 4.02% 3,214,300 3,214,300 质押 1,350,000 人 境内自然 程源 4.02% 3,214,300 3,214,300 人 境内自然 肖辉和 3.35% 2,678,600 2,678,600 人 境内自然 崔治祥 3.01% 2,410,700 2,410,700 人 境内自然 张建华 3.01% 2,410,700 2,410,700 人 1、谢乐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文向南、程源、黄肃、肖辉和、张建华、崔治祥等为谢乐敏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的一致行动人;2、无锡楚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堆龙楚祥恒通投资企业(有限合 行动的说明 伙)有关联关系;3、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3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55.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8.26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50.03%。公司主要业务回顾如下: 1、报告期内项目执行情况与新签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项目投产情况如下:在天然气液化装置领域,公司承建的“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日处理24×104Nm3 天然气液化撬装装置”成功投产运行;在焦炉煤气液化领域,公司承建的“内蒙古源通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煤气甲烷 化制LNG项目”成功投产运行;在天然气城市调峰应用领域,公司承建的“原平市LNG调峰40000Nm3/h气化站项目”成功投产 运行。 报告期内,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焦化工程焦炉煤气制LNG工程液化 装置按合同要求正常执行,项目已处于安装调试阶段,装置预计在2018年投产;公司与鄂托克前旗科思油气化工有限公司于 报告期内签订了“日处理100万方管道天然气液化项目合同”,项目按合同进度正常执行,目前处于现场施工阶段,装置预计 在2018年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的合同总金额3.05亿,主要涉及天然气液化装置、空分装置、LNG/L-CNG加气站、LNG气化站、城 市燃气调峰站等装置。 2、报告期内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质保体系建设,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切实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严格按程 序文件监督工艺执行情况,公司质保体系和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进,公司强化安全环保责任意识和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 实,内部进行了大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持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理念,公司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责任事故发生。 2017年2月,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成安监函【2017】24号文,公司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4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认证。 3、报告期内业务拓展情况 随着行业的发展,公司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将深冷工艺技术应用于煤化工行业,特别是煤制乙二醇的一氧化碳分离;利 用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天然气液化和液体空分领域的存量市场提供技术改造业务;沿着天然气产业链条,借助行业内积累的 丰富客户资源,介入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包括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LNG点供领域的系统设计、产品制造与系统集成;同时, 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各种资源拓展相对应的海外市场。 4、研发投入情况 2017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28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包括:一种高效液空储能/释能 系统、一种用于LNG常压储罐的BOG冷凝回收系统及方法、一种用于LNG加气站的BOG冷凝回收系统及方法;一种提纯化工尾气 中H2S的装置、液氧、液氮互换生产装置、一种从富甲烷气中提取液态甲烷的新型装置、一种用于LNG储存的三壁金属常压储 罐、一种控制高低温循环变化及恒温的装置、用于高低温剧烈变化测试设备性能的高低温循环控制装置、一种用于LNG加气 枪的可移动伸缩装置等专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LNG 装置 192,158,990.63 56,126,392.83 29.21% -6.80% -28.34% -23.12% 其他类产品 29,638,698.83 11,682,725.21 39.42% -48.99% -36.28% 24.9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55.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8.26万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50.0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公司新签订单不足致使201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同 时执行订单的业务毛利率较低,故此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5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