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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冷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列报调整,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上
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三)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主要变更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法”,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企业可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
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 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主要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
如下: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
目;
       ③“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④“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⑤“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目;
       ⑦“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 利润表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
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②“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③将公司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并入“其他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
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