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冷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公司规范化运
作。现将2018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年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
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
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的目标。
二、2018年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召开形式 审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3月12日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十四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名单>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3月16日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十五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4月23日 现场方式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六次会议 2、《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7、《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4月25日 通讯方式 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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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5月9日 通讯方式 1、《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十八次会议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8月27日 现场方式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九次会议 2、《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10月26日 通讯方式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11月21日 通讯方式 1、《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二十一次会议 股票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年12月10日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二十二次会议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年12月28日 现场方式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核查,并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密切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
特别关注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表决回避事宜,全程参与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的计票、监票事宜,并对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检查,不断强化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
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上述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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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2018年度报告计提应收账款减值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披露对外担保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
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
益。
成都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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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署:
(刘应国) (黄肃) (夏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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