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股东(文向南、程源、崔治祥、肖辉和、黄肃、张建华、唐钦华)、担任公司监事 及高管的股东(刘应国、夏志辉、马继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3,665,5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96%)的股东四川简阳 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港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8019%),其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255%)。 2、持有本公司股份4,612,1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0%)的股东文向南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28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309%。 3、持有本公司股份4,818,19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6%)的股东程源女 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28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309%。 4、持有本公司股份4,587,19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8%)的股东黄肃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4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141%,其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8,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309%)。 5、持有本公司股份3,944,05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6%)的股东肖辉和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924%。 6、持有本公司股份3,509,8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1%)的股东崔治祥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2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732%。 7、持有本公司股份3,544,7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的股东张建华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不超过88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0.7056%,其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6,0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0.1732%)。 8、持有本公司股份3,103,51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9%)的股东唐钦华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174%,其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2,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540%)。 9、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51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2%)的股东刘应国 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406%); 10、持本公司股份1,413,5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3%)的股东夏志辉女 士(公司监事)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03%)。 11、持本公司股份600,21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的股东马继刚先生 (公司高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22%)。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程源女士、文向南先生、崔治祥先生、张 建华先生、肖辉和先生、黄肃先生、唐钦华先生、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应国先生、夏 志辉女士、马继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本比例 四川简阳港通经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股5%以上股东 13,665,594 10.96%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程源 董事 4,818,194 3.86%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文向南 董事、副总经理 4,612,194 3.70%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黄肃 监事 4,587,194 3.68%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肖辉和 董事 3,944,054 3.16%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张建华 副总经理 3,544,761 2.84%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崔治祥 董事、副总经理 3,509,858 2.81% 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的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唐钦华 3,103,513 2.49% 致行动人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刘应国 监事 2,513,518 2.02% 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夏志辉 监事 1,413,544 1.13% 发行的股份 马继刚 副总经理、董秘 600,217 员工股权激励持股 0.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员工股权激励获得 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比例及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每月通过集中竞价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不超过) 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 四川简阳港通经济 集中竞价交易或 1,000,000 0.8019% 130,000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程源 288,000 0.2309% 集中竞价交易 48,000 文向南 288,000 0.2309% 集中竞价交易 48,000 集中竞价交易或 黄肃 1,140,000 0.9141% 48,000 大宗交易 肖辉和 240,000 0.1924% 集中竞价交易 40,000 集中竞价交易或 张建华 880,000 0.7056% 36,000 大宗交易 崔治祥 216,000 0.1732% 集中竞价交易 36,000 集中竞价交易或 唐钦华 770,000 0.6174% 32,000 大宗交易 刘应国 300,000 0.2406% 集中竞价交易 — 夏志辉 150,000 0.1203% 集中竞价交易 — 马继刚 90,000 0.0722% 集中竞价交易 — 合计 5,340,000 4.2819% — — 注: 1、一致行动人文向南、程源、崔治祥、肖辉和、黄肃、张建华、唐钦华等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 2、担任董监高职务的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的25%。 4、减持时间区间: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即2020 年6月16日至2020年12月15日) (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 5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 5、拟减持股份价格: (1)、一致行动人股东按其在招股说明书承诺,本次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除权后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1.20元/股; (2)、股东简阳港通、刘应国、夏志辉、马继刚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其他: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简阳港通在深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做如下承诺: 1、本公司愿意长期持有成都深冷股份; 2、本公司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本公司所作出承诺锁定所 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 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 (1)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本公司减持数 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 1%-25%(含本数);若根据最终发行结 果,成都深冷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本公司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本 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 1%-35%(含本数)。减持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本公司承诺,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 续锁定,锁定期两年。 (2)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3、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但如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 1% 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4、本公司拟减持成都深冷股票时,将及时向成都深冷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 并由成都深冷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成都深冷所 有。 6、成都深冷上市后本公司依法新增的股份及成都深冷依法被收购时本公司所持股 份的处理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不受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阳港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 规定的行为。 (二)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1、文向南先生、程源女士、黄肃先生、肖辉和先生、崔治祥先生、张建华先生、 唐钦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 做如下承诺: (1)、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 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为基数。上述减持均以不影响谢乐敏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为前提。 (2)、我们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但如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公 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 1%的,我们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 (3)、我们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及时向公司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我们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2、谢乐敏及一致行动人文向南、程源、黄肃、肖辉和、崔治祥、张建华、唐钦华(以 下简称“乙方”)与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4月28日签字《协议书》曾做 如下承诺: (1)、乙方自愿对应收榆神工业园区长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天公司”) 款项9849.66万元以及在履约中的担保事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神木农商银行 10,000万元银行贷款逾期未归还、长天公司破产清算等情况,乙方承诺以自有资金代长 天公司向甲方归还上述欠款,并承诺参与长天公司质押股权的处置,依法合规地参与受 让相关债权或股权,以避免甲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2)、针对本协议的履约能力和责任,乙方同意其所持有的下列深冷股份(代码: 300540)股权共计2,000万股在上述责任未解除前不质押、不卖出。 (3)、为支持公司发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承诺以上述股 份为甲方向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事项办理抵押担保或质押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向南、程源、黄肃、肖辉和、崔治祥、张建华、唐钦华严格 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后续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上述一致行动人应继续遵守相应承诺或规定。 (三)、高管马继刚先生在深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做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继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或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刘应国先生、夏志辉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做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应国先生、夏志辉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五)、本次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简阳港通、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程源女士、文向南先生、 崔治祥先生、张建华先生、肖辉和先生、黄肃先生及唐钦华先生、监事刘应国先生及夏 志辉女士、高管马继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简阳港通、程源女士、文向南先生、崔治祥先生、张建华先生、肖辉和先生、黄肃 先生、唐钦华先生、刘应国先生、夏志辉女士、马继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5日